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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漳州市工程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一方案两办法”的文字解读
2024-07-05 15:56 来源: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关于漳州市工程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一方案两办法”的政策解读
 

为规范在漳州市工程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公开选取中介机构行为,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漳州市工程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推广运行实施方案》,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漳州市工程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漳州市工程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考评办法(试行)》,现对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省委巡视组在巡视我市部分县(区)时指出,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存在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活动等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并举一反三。为做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提升我市营商环境,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市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等职能部门参与,在漳州高新区“网上中介服务平台”探索实践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扩容,并在全市推广使用。

推广运行工程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涉及面广、系统性强,为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市领导批示要求,在市直相关部门、漳州高新区的积极配合下,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草拟“一方案两办法”,即:《漳州市工程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推广运行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漳州市工程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漳州市工程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中介机构考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评办法》),先后4次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意见,广泛征求社会有关部门意见,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

二、总体目标

为促进和规范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市场管理,构建公平开放、诚实守信、竞争有序、规范高效的中介服务执业市场,充分发挥中介服务平台在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主要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福建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闽政办〔2019〕34号)有关要求。

四、主要内容

1.《实施方案》共包括4方面内容,提出15项重点任务,旨在通过流程优化、加强过程监管,规范漳州市使用财政性资金或国有资金购买中介服务市场管理,核心是“四个统一”。

一是统一服务平台。2023年12月底,建成全市统一、功能齐全的网上中介服务平台并试运行;2024年1月1日起,实现全市使用财政性资金或国有资金购买中介服务实时进入网上中介服务平台交易运行。市本级及16个县(区)、开发区(投资区)中介机构数据全部纳入市平台。

二是统一服务流程。包括编制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规范中介服务流程,明确服务时限、参考价格等;制定网上交易流程,明确采购方式、合同签约管理等环节,并实施网上中介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组织运维业务培训等。

三是统一服务评价。包括一事一评、一季一评、一年一评。项目业主对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时效、服务态度等“一事一评”,行业主管部门每季度对本部门涉及的中介机构开展“双随机”核查,网上中介服务平台管理机构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专家等对全市中介机构进行一年一次考核,评价结果将对外公示并加以运用。

四是统一服务监管。包括督促落实中介服务费结算把关,提升平台电子监察功能,实现数据分析、自动预警,及时排查异常中标、超期未办理等问题。制定中介机构红黑名单管理细则,对存在违规操作、服务质量差等问题的中介机构,进行清退。对工作推进不力,违反中介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扰乱中介服务市场,严重影响我市营商环境建设的,市纪委监委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确保我市中介服务工作按时保质推进。

2.《管理办法》全文共有7章49条具体内容,包括:总则、职责分工、入驻管理、采购方式及合同签约管理、综合考评、廉政建设与附则等,对服务事项、适用范围、各类主体的职责分工作出规定,对机构入驻、项目报名、公开选取、合同签订、服务履约、考核评星等作出规范要求,单列廉政建设章节,落实责任、量化措施,确保监管有效。

3.《考评办法》全文共有17条具体内容,对入驻中介机构实行综合评价管理制度,设服务评价(一事一评)、考核评价(含季度“双随机”考核与年度考核)和其他评价(荣誉、表彰与投诉、处罚等)。对评价标准、星级管理、结果运用、激励与惩戒措施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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