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12-14 17:15 来源: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2022年,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行为,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创新,打造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政务服务,切实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为漳州建设成现代化滨海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以“三新”为引领,履行政务服务职能 一是集中进驻新大厅。2022年1月,市行政服务中心搬迁至新址,将原有分散在外的医社保、出入境、公积金等10个分中心统一整合进驻新中心,根本上解决了“进一门”办所有事,解决群众办一件事“进多门”问题,成为全省地级市政务服务“实体与虚拟”统一建设规范的服务大厅。二是持续健全新机制。陆续印发《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窗口柜台及业务用房管理规定》、《常规管理制度》等文件,实行“一周一碰头”、“一月一通报”,表彰红旗窗口、先进个人,创新机制,有效开展“班后会”活动。实行“一季一座谈会”,及时掌握中心各窗口、各县区中心的工作情况,及时梳理、现场解决群众和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制定《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管理制度》《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跨域通办”运行管理制度》《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事务代表制度》,规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行为,确保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回应。建立完善“日常巡查”“交叉体验”等内部督查机制,形成表单化、清单化、项目化、责任化管理,实行“线上线下”数据实时监控方式和问题清单“销账”处理机制。三是着力展现新作为。提出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在全体进驻窗口和进驻工作人员中开展为期一年的“新中心、新形象、新作为”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队伍建设、建章立制、业务管理和廉政建设,让进驻窗口、进驻人员在思想、制度、行动、管理上实现“四个统一”。着力开展日常文明创建、志愿者活动,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五不”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转作风、守纪律、优服务”专项活动。

2.以“精准”为抓力,履行优化营商职能。一是精准推动政务服务高效便捷。持续推进“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改革,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按照“外网收件-内网办结-外网公布”模式运行,市县乡村四级办理事项59316项,全流程网办率占比达82.81%,“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达95.33%,全省排名第四。健全完善电子证照库和电子签章制度,加大电子证照生成、入库和应用力度,目前,我市电子证照生成率95.94%,全省排名第四。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入驻中心的行政许可类服务事项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缩短91.38%,全省排名第三,行政许可类服务事项承诺到现场平均次数0.05次,全省排名第二,行政许可类事项平均每个事项2.33个环节,全省排名第三。切实提升政务服务“好差评”主动评价率,限期整改差评,及时反馈结果,截至目前,我市政务服务“好差评”非常满意率占比99.98%,并列全省第一。二是精准推进工程审批制度改革良性发展。率先在全省启用“中介超市”功能,着力打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中介服务垄断性强、效率低、缺乏有效监管等弊端,构建公平开放、服务高效、执业规范的中介服务市场。今年来,全市共入驻省中介超市115家中介机构,成交业务952宗,全省排名前列。牵头开展用地、规划、施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环节测绘成果共享互认,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等推动“拿地即开工”落地见效,总投资43亿元的片仔癀中西医结合医院作为我市首家“拿地即开工”服务重点项目,从立项到开工比原来缩短至54个工作日,为后期加速推进项目开工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方式,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切实打通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公里”。三是精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有序进行。在全省率先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将传统的实体开标场景搬到网络上,通过全程视频,同步解密投标文件。联合市发改委、住建局等八个部门,实现交易系统与金融机构“无缝对接、免费使用”,构建开放有序的电子保函网上超市。今年来,共有21家金融机构完成对接,为投标企业开具电子保函25万多张,使用率达到99%,全省排名前列,实现了购买电子保函就像网购一样方便。

3.以“创新”为动力,履行便民利企职能。一是创新建设标准化。全面完成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标准事项工作,建成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行政服务体系。在全省率先推行基层便民服务“三改一代办”服务新模式,通过“一门、一窗、一章”改革和村(居)代办点建设,整合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基层便民服务代办制度,进一步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解决好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目前,漳州已在全市122个乡镇(街道)设立便民服务中心,1989个村(居)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站,共组织了乡村代办员1万多名,已完成全程帮办代办和智能自助各种事项60多万件,其中主动服务老弱病残特殊群体数万人次,大大方便基层群众办事,为群众节约交通费、误工费2000多万元。二是创新提升规范化。负责牵头制定《福建省政务服务“省内通办”管理要求》,为开展政务服务“省内通办”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对加快推进我省政务服务“省内通办”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推动和规范引领作用。三是创新升级便利化。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围绕办好“一件事”,全市共集成事项“一站办”,推出“一件事”套餐服务223件。在全省率先推行政务服务“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章审批、超时默认、默认追责”等“五项制度”改革,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填多份表”“跑多个窗”“盖多枚章”问题。四是创新落实法治化。2021年以来,我中心负责牵头起草《漳州市政务服务条例》,主动作为、承前启后,历史性总结政务服务建设、运行、便利化举措、保障与监督等有效的经验做法并提升为地方性法规。《条例》已于2022年8月30日经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于2022年11月24日经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放管服”改革以来,福建省地级市第一部专门规范政务服务的地方性法规,也是漳州市在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制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了全过程民主的立法理念,是漳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三提三效”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和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条例》的出台将推动我市政务服务更标准、更规范、更便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进一步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更好服务漳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签发、公布以及报备审核等相关管理工作,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2.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市政府要求,依照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时清理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自2009年起,中心共牵头起草规范性文件11份,已废止5份,拟重新制定0份。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全面落实“好差评”制度,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严格落实《漳州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完善“好差评”评价、反馈、整改、监督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每季度通报全市政务服务“好差评”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完善窗口单位督查制度,及时核查、更正弄虚作假刷“好评”和恶意“差评”行为,加大差异化考核力度,把考核功夫下在平时,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的进行考核,增强对窗口和各县(市、区)考核的精准度,确保“好差评”结果客观、真实、准确;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依托12345平台,建立联查机制,推动视频监控常态化,每日安排工作人员通过视频监控对市直窗口、各县(市、区)服务大厅的不文明不作为现象进行督查,对业务能力突出、服务态度良好的窗口实行奖励,对服务群众简单粗暴,服务意识淡化,在行政审批工作中存在“中梗阻”、“弹簧门”现象的,予以坚决处理,推进“好差评”工作落实落细,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2.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一是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在便民服务决策制定过程中,积极征求各窗口服务部门意见,多次召开党组中心组会议或党组(扩大)会议研究讨论,涉及法律法规问题的,邀请有关法律顾问列席会议,确保行政决策公开透明;加强与市审改办协调配合,及时梳理取消、下放以及调整行政权责清单,凡行政审批事项均统一进厅办理。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履行好公开告知义务。二是加快完善线上线下服务。积极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对审批和服务事项环节进行再优化,对办理时限进行再压缩,进一步推动审批服务优化提升。同时,通过主要网站、微信、漳州通APP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项目、办理流程、承诺事项等申办人普遍性需求发布到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和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等专业网站上,扩大覆盖面。

(四)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中心把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并纳入内部绩效考核范围。为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力量。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对普法工作实行多环节、全方位的领导,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行政科牵头、各窗口科室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并指派各窗口、科室、直属中心负责人承担具体普法工作,中心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带头监督检查普法工作,确保普法工作各个环节落到实处。

2.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重要部署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11月23日专门邀请了市委党校副教授庄建平来中心做了《传承 发展 超越—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的专题讲座,教育引导中心干部职工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大力提高队伍业务素质能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务服务队伍。坚持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学习教育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人心。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监察法》《民法典》《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公共法和部门法律法规当做学习内容,安排干部职工进行重点学习,做到重点掌握,提高了中心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意识,使干部职工在熟悉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培养了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抓思想统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在法律知识学习上定期进行考核,检查评比,使人人在思想认识上增强了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三是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工作结合起来,促进各项工作;四是抓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学法,激发干部职工学法的热情,增强干部职工学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五是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市依法治市办举办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为保证考试工作切实收到应有的效果,考前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和练习;六是在干部职工中开展讲法、学法活动,即由相关科室的人员对自己所负责业务的法规,通过单位内部业务会议、学习会议等形式进行交流发言,提高了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热情。通过不断深化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审批行为得到规范、服务举措得到完善。

(五)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注重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一是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年终述责述职内容,与年度绩效考评挂钩;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等能力,让法治成为领导干部“必修课”;三是将学法工作列为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必学内容,要求党组成员率先学起,并开展集体研讨,不断推动中心党组学法活动规范化、常态化。2022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两周年,中心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民法典主题宣传月”为契机,组织学习与宣传,带动全中心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进行法治建设营造浓厚氛围。

2.加强宣传引导。一是利用中心大厅LED屏、门户网等媒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监察法》《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不间断播放。二是以窗口为平台,对来中心的办事企业和人员在办件过程中进行普法宣传,特别是对一些新修订的规章制度,印发小册子等宣传资料。三是通过网站宣传政策法规。在中心门户网政务公开栏政策文件内容专栏,宣传行政审批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规章,方便群众查阅。四是组织政策法规学习培训。认真落实干部学法制度,明确规定干部每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由中心统一组织,有计划地集中时间、集中人员举办政策法规培训班,使每个人都能熟练地掌握、运用相关法律,做到依法行政。

二、存在的问题

1.部分工作人员对法治工作不够重视,对法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具体工作内容的理解不够全面透彻。

2.在法治政府工作方面创新和特色亮点不够多,宣传教育的手段还比较单一,法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3.在学习与政务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方面缺乏针对性,造成政务服务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缺乏有效的解决手段。

三、2023年工作安排

1.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带头学法作用,为中心法治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依托主题党日、专题培训、在线学习等,加强干部队伍法治教育培训,持续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教育专题培训和讲座,积极开展学法考试活动,提升干部队伍法治意识。

2.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一是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特别是《漳州市政务服务条例》的宣传,作为福建省地级市第一部专门规范政务服务的地方性法规,也是漳州市在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我中心将统筹利用普法资源组织开展《条例》普法活动。二是创新法治宣传工作理念、思路、机制和方式,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深厚法治氛围,实现全方位、立体化的法治宣传格局,充分展示中心法治建设新成效。

3.开展政务服务提升年行动。以《漳州市政务服务条例》立法为契机,开展政务服务提升年行动,深入推行“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章审批、超时默认、默认追责”审批服务制度,全面落实“窗口无否决权”和“否决逐级快速上报”制度,依据出台后的《条例》,积极探索政务服务体制机制创新,总结提炼我市政务服务模式成功经验,持续推动制度建设,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实现进驻“集中制”向窗口“集成化”转变,促进政务服务提升质效。

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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